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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向认证委托人获取的信息以及保密的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1-25 

尊敬的客户及相关方:

为严格遵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等认证规则要求,规范认证活动实施流程,保障认证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性,切实维护认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NAC在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拟向贵方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保密管理规定通知如下,请贵方知悉并配合:

、拟获取的信息范围

1、认证申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地址、认证依据的标准、申请的认证范围、认证范围内有效人数及影响体系有效性的外包过程详见《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

2、法律地位证明:若管理体系覆盖多个法律实体,需提供每个法律实体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3、行政许可文件:申请认证范围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文件、资质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4、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组织内部的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职责。

5、生产/服务流程信息:包括生产/服务的流程、班次及倒班情况和季节性信息,如工艺流程图、班安排、季节性生产/服务时间段等。

6、管理体系运行证据: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满三个月的证据,如行政许可证明、体系文件发布实施时间、实施记录、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记录等。

7、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及整改情况:一年内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与质量环境和安全等相关的行政处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其他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适用时

8、其他文件:认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二、保密管理规定

NAC对认证活动中知悉的认证委托人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1、认证机构应通过法律协议确保未经认证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向第三方透露所获取的信息,认证行政监管有要求的除外。

2、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除认证委托人自行公开或与认证机构商定公开的信息外,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

3NAC制定保密制度,要求认证人员和技术专家签署保密协议,对保密信息的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其他说明

1、请贵方如实提供上述相关信息,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贵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导致认证结果无效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由贵方自行承担责任;

2 、如贵方对本机构信息获取范围或保密规定有疑问,可随时与NAC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9-87091495);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等认证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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