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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码申领须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13 

一、使用要求

1、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要求,通过认证且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产品必须使用有机标志及有机码,除以下情况外,拒绝使用有机标志及有机码的获证企业,我中心将暂停或撤销其相关认证证书:

a.观光或现场采摘的有机产品;

b.仅作为加工原料的有机产品;

c.散装或裸装的有机产品;

d.因生产季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使用有机标志或有机码的获证企业须提前向我中心备案。

2、使用方式

a、获证方必须在产品最小包装上粘贴使用有机码,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需从本中心申领并受中心的控制和监督;

b. 对于自动化流水线大批量生产的获证产品(指饮料、罐头、袋装奶等产品生产过程全部由自动化的成套生产线一次罐装成形,流水线产能达到4000瓶(包、袋)/小时以上,人工粘贴有机码难度很大),经本机构允许,获证组织可以在产品标签或零售包装上印制有机码和本中心名称,且应当采用防伪追溯技术手段。

二、申领程序

1、获证组织在西北农林有机认证追溯与监管系统提交有机码申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明确使用有机码的各类产品名称、包装规格、有机码数量等;

2、同时提交这些材料:各类产品包装的相片电子版;有机码使用管理方案(在哪些包装上使用、使用记录管理等)

3、经中心审核后,发放有机码。并按产品包装规格登记有机码的身份明码,及时在在国家认监委有机码管理系统里输入产品和有机码暗码信息。

获证企业申领有机码系统

网址:http://org.evo315.cn/xb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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