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然有机质物料为主要原料,经腐熟发酵、无害化处理制成的,含有有机质和一定量氮磷钾养分,用于改良土壤、提供作物营养的商品化肥料。
各类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稻壳、花生秧、农副产品下脚料(豆粕、棉粕、麸皮等)、草炭、腐殖土、植物枯枝落叶等天然农业、植物源性有机质物料。
中药渣、预处理达标厨余垃圾、沼渣沼液、骨粉、食用菌菌渣等物料。此类物料必须完成脱盐、腐熟、无害化处理,经第三方检测、风险评估合格,出具检测报告与风险评估文件后,方可限量用于有机肥生产。
城市生活污泥、未经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粉煤灰、工业钢渣、工业废渣、抗生素药渣、携带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未达标工业有机废弃物。
· 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 蛔虫卵死亡率:≥95%
· 无恶臭、无腐败异味,外观均匀、无明显杂质
所有商品化有机肥料外包装必须清晰、永久标注以下信息,缺一不可:
①明确标注产品等级:Ⅰ型 /Ⅱ型;
②公示占比5%及以上全部生产原料名称;
③氯离子含量>2.0%时,必须醒目警示标注;
④标注杂草种子活性实测检测数据;
⑤生产企业、执行标准(NY/T525-2026)、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
⑥2027年起全面推行原料溯源二维码,实现全链条可追溯。
本文参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新版有机肥行业标准NY/T 525-2026,该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