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认证微课堂】畜禽养殖的饲料管理
有机饲料为主
通用原则:畜禽应以有机饲料饲养。饲料中至少应有50%来自本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或本地区有合作关系的有机生产单元。
自产饲料要求:养殖场实行有机管理的前12个月内,本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按照GB/T 19630-2019要求生产的饲料可以作为有机饲料饲喂本养殖场的畜禽,但不应作为有机饲料销售。饲料生产基地、牧场及草场与周围常规生产区域应设置有效的缓冲带或物理屏障,避免受到污染。
饲料短缺时的例外条款
当有机饲料短缺时,可饲喂常规饲料。但每种动物的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不应超过以下百分比:
a)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0%;
b)非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5%。
畜禽日粮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量的25%(以干物质计)。
出现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时,可在一定时间期限内饲喂超过以上比例的常规饲料。
饲喂常规饲料应事先获得认证机构的许可。
日粮配比要求
应保证草食动物每天都能得到满足其基础营养需要的粗饲料。在其日粮中,粗饲料、鲜草、青干草、或者青贮饲料所占的比例不能低于60%(以干物质计)。对于泌乳期前3个月的乳用畜,此比例可降低为50%(以干物质计)。在杂食动物和家禽的日粮中应配以粗饲料、鲜草或青干草、或者青贮饲料。
注意事项
在生产饲料、饲料配料、饲料添加剂时均不应使用基因工程生物/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
不应使用以下方法和物质:
a)以动物及其制品饲喂反刍动物,或给畜禽饲喂同种动物及其制品;
b)动物粪便;
c)经化学溶剂提取的或添加了化学合成物质的饲料,但使用水、乙醇、动植物油、醋、二氧化碳、氮或羧酸提取的除外。
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在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同时应符合GB/T 19630-2019的相关要求。
饲料不能满足畜禽营养需求时,使用表B.1中列出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添加的维生素应来自发芽的粮食、鱼肝油、酿酒用酵母或其他天然物质;不能满足畜禽营养需求时,使用表B.1中列出的人工合成的维生素。
不应使用以下物质(表B.1中允许使用的物质除外):
a)化学合成的生长促进剂(包括用于促进生长的抗生素、抗寄生虫药和激素);
b)化学合成的调味剂和香料;
c)防腐剂(作为加工助剂时例外);
d)化学合成或提取的着色剂;
e)非蛋白氮(如尿素);
f)化学提纯氨基酸;
g)抗氧化剂;
h)黏合剂。
本文参考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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