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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机认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2-16 

各有机认证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疫情控制,中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关于近期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可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有机认证工作的开展做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认证服务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延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从2月14日起,中心安排值班行政人员在岗上班,其余人员均处于居家工作状态。如有电话来访、受理认证申请、认证检查安排、有机码申请、销售证办理等有机认证相关工作,各企业负责人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qq、网站回复等方式与我机构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确保认证工作持续进行。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对接业务。

二、认证检查安排

(一)已经完成认证检查但是未颁发认证证书的企业,我中心将采取远程办公方式完成后续工作,确保“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的信息上报完成,保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发送并寄出认证证书及相关返还资料。

(二)已经完成认证申请受理但是未安排认证检查的企业,我中心安排专人与认证企业进行沟通,可根据自身条件及认证企业的实际情况使用适宜方法开展审核。疫情期间暂停现场认证检查工作。

(三)认证证书即将到期的获证企业,包括再认证企业和处于暂停状态认证企业,如再认证企业已经提交认证申请且双方进行了有效沟通,因疫情无法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的;暂停企业已经提交恢复认证申请,但因疫情无法安排恢复检查的,对于以上两种情况,中心将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相关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证书到期前进行证书处理,合理维持证书。

三、信息报送

疫情期间存在认证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各认证企业及时将变更信息报送我中心,因信息延保或未报的,我中心将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相关规定进行证书处理。

四、后续工作

待疫情结束后,中心将及时安排认证检查,请各认证企业随时做好认证检查的准备工作。如遇到任何认证问题,可随时致电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瑛 029-87091495/15891303556

张莹029-87091495/1360924341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