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认监委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2-27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55号)有关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2012年1月13日发布《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监委2012年第2号公告)以及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发布的6次增补目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简称“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已经于2019年11月6日发布,现将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自2019年11月6日发布之日起生效,即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同时不再受理未列入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发布前已经获得认证且未列入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期满后自动失效。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可以在其产品有效期内使用相应认证标志。
2. 认监委2012年1月13日发布《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监委2012年第2号公告)以及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发布的6次增补目录自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发布之日起废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5日